尼姑属于一群脱离尘俗、皈依佛门的出家人,理应不再留恋红尘,并与世俗隔绝,在庵院中与青灯、佛卷、木鱼为伴,过一种清修的生活。从明代的史料记载来看,在整个尼姑群体中,确实不乏恪守佛门规矩之人。
赫大卿为人风流俊美,专好的是声色二事。赫大卿在庵内玩弄四位尼姑的同时,却被四位尼姑玩弄的“自觉身子困倦,支持不来,思想回家”。四位尼姑为了能长久拥有赫大卿,“把(赫大卿)头发剃的一丝不存”,无奈之下,赫大卿只好“做尼姑打扮,住在庵中,昼夜淫乐”,最终“死在牡丹花下”。
尼姑也是人,是人就有七情六欲。武柴人可以还俗,奋进至一代女皇武则天,偶有尼姑做出淫*之举,也情有可原,但是,作为一名受戒的尼姑,偶尔尝尝鲜也就罢了,在把赫大卿折磨的乐也思蜀的时候,本应让赫大卿离去,然而,却抵挡不住性的诱惑。
在佛教经典中,一般称尼姑为“优婆夷”,民间则俗称“师姑”。而在明代正统的法律条文或典章制度文书中,则称之为 “尼僧”或“尼姑”。如明代的法律条例规定:“凡寺观庵院,除见在处所外,不许私自剏建增置,违者杖一百还俗,僧道发边卫充军,尼僧女冠入官为奴。
洪武六年(1373)明太祖朱元璋下令,“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,不许为尼姑女冠”。嘉靖六年(1527)奏准,“尼僧道姑,发还原籍出嫁。其庵寺房屋土地,尽数入官。这是官方记载称出家皈依佛教女子为“尼僧”或“尼姑”之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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